2010年1月5日 星期二

maybe美比組-成立臺大藝術學院專題 前言與歷史

前言:

  對於此一議題的注意,肇因於臺大作為一所綜合研究型大學,雖曾有推動藝術學院成立的計劃,但迄今卻還沒有相關的學院設立。而臺大目前開設了許多和藝術有相關的學程,如:亞洲藝術學程、藝術設計學程等,似乎又不能說臺大學生無藝術課程的需求。而現況下,戲劇系(所)、藝術史研究所、音樂學研究所等三個與藝術有關的學術單位竟隸屬於文學院之下。除此之外從若干年前,又有許多關於要與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的合併的消息傳出,進展到現在究竟到了什麼地步?而臺大是否真的能夠藉此合併案來產生藝術學院?另外對於這樣合併案臺大現有的相關系所又抱持著什麼樣子的態度?若是真的有了一個藝術學院,是否能使臺大人在藝術素養方面有所提升?這些問題引發了我們想探討此議題。本報告將分為:相關歷史、推力與阻力、分析與結論三大部分作論述。並藉由訪問第一任的戲劇所所長暨戲劇系系主任胡耀恆榮譽教授、現任音樂所王櫻芬所長、音樂所蔡振家助理教授、前臺大校長陳維昭教授四位老師,統整出臺大成立藝術學院的相關背景、必要性和可行性。

歷史:

  臺大早於民國七十七年即有「藝術學院籌備委員會」的組成,並由當時的校長孫震先生為召集人,進行規劃事宜。在七十八年六月的校務會議中,提出「國立臺灣大學藝術學院籌備草案」且通過決議。由於過去有管理學院成功自法學院獨立而出的成功之例,當時孫震校長即委託文學院處理藝術學院系所的成立事宜。等到系所數目到達設院標準後,再分出成立藝術學院。並訂立
各系所預定成立時間如下:

民國七十七年:藝術史研究所
民國七十八年:美術系、戲劇系
民國七十九年:音樂所

  同年八月,歷史研究所中國藝術史組改制獨立成為藝術史研究所。民國七十九年一月,校務會議通過先行設立研究所,再設立大學部之施行次序,訂立之後先所後系的成立原則。民國八十四年戲劇研究所成立,次年音樂學研究所成立。

  在戲劇研究所和音樂學研究所成立期間,由於教育部推動師範院校轉型,國立臺北師範學院(國北教前身)開始和臺大接觸,討論合併問題。由於臺大並無教育學院和藝術學院,若是和國北師合併則可填補此二學院的不足。而戲劇學系於民國八十八年成立,為藝術學院籌備計畫中第一個大學部的科系。

  民國九十年,陳維昭前校長有鑒於藝術學院成立一事推動之緩慢,於校務會議決議成立「藝術學院籌備推動委員會」,並由電機資訊學院評博文院長擔任召集人,先後召開六次會議。而在九十一年十月的校務會議中提交「藝術學院籌備推動委員會總結報告」,說明以臺大現有的場地和人力資源,還不足以成立藝術學院。但仍積極支援全校性的通識課程。此次校務會議的決議為:「將藝術學院之設立置於長程目標,當前先行充實現有單位,並從學程規劃著手提供同學藝術方面之教育及素養。」至此,臺大自行成立藝術學院的計畫宣告停擺。

  在與國北教的合併案這方面,兩校雖曾有多次的討論,且有策略聯盟的簽署。但若要合併,則兩校於校務會議皆要通過決議。臺大在處理此案,還從未提至校務會議的階段。而於九十七年莊淇銘前校長卸任後,合併案也呈現停滯的狀態。

  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,國北教校慶時有拉白布條寫道:「支持校長政見,舉行本校與台大整併公聽會」一事,再次引發國北教師生對於合併案的注意,甚至有教授開始推動學生連署。此一議題似乎再次浮上檯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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